随着社会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提高,全新的知识时代对学习的方式和态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学习的本质有着更为深入的剖析。学生要成为学习的主体,要具备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在这种高要求的教育背景下,高阶思维能力应运而生。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目标体系。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可以分为从低到高的六个层次: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而后三者高级认知的目标则属于高阶思维能力。笔者在对高阶思维能力在国内外的概念与现状的研究下,综合给出了高阶思维能力的概念,得出高阶思维能力即“分析能力”、“评价能力”、“创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综合性”能力。高阶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学习活动的核心。高阶思维能力的激发和培养离不开教学交互,但并非所有的教学交互都能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只有那些能够引起学生深入思考的交互(深层交互)过程才有可能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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