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幸在命题班培训活动中听到了来自上海的冯渊老师关于命题的讲座,冯老师犀利的眼光、独到的见解、幽默的语言令人印象深刻。加上之前曾全程参与打磨过一张完整的模拟卷的经历,对于本次讲座中的诸多观点有了更深的思考与体会,现简单梳理如下。
本次培训中冯老师所提到了“选材”的规范性,他认为在试卷的素材选择时,应该要有更加严谨的甄选,从而确保进入试卷的“文段”具备优质言语的典范性。因为我们不能无视考试材料对学生语文学习或者语言品位潜移默化的影响。
以“基础知识积累”中的“根据拼音写汉字”一题为例,冯老师在培训中举了以下两个例子。
乍看之下,两个文段似乎都没有多大瑕疵,但冯老师却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看来,雪小禅本是一个不太入流的作家,《沙乡年鉴》作为名著,语言和内容无疑更具典范性。平心而论,我在选《沙乡年鉴》时也只是纯凭感觉,甚至图方便而已。换言之,如果当时看到雪小禅这段“优美”的文字,我可能也是会选的,而这恰是冯老师所说的问题所在:我们在命题选材时的主观性随意性远超科学性严谨性。
反思个人以往的命题经历,我在选择第一题的文段时存在这样几条标准:第一,基于试卷的考查功能,我选择的文段必须要能够考查4个常用字,这是前提。第二,文段本身文字优美或意蕴丰厚,让学生在开始答题时,会有一种更加愉悦美好的感受,这是良苦用心。第三,文段最好是此前没考过的,要确保学生对该文段不能太熟悉(否则失去考查的信度效度),另外,最好是自己熟悉的、喜欢的文本(这样可以省时省力)。对于冯老师所说的要重视试卷材料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似乎始终没有真正理性地予以重视,最多也只是存在于我的潜意识中,而这种时隐时现的意识极易导致了命题时的随意性。
我想,作为考查学生常用字书写的考题来说,我们既然不再“简单粗暴”地出示四个拼音让学生直接写出相应汉字,而是选择以文段的形式,试图让学生在语境中完成汉字的书写与应用,那么对于构成“语境”的这一文段,确实就该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和选择标准。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承认,经典作家与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确实是因为其在思想内容、言语形式等方面超过当时的多数作品而得以长期流传,相较于普通作家或一些时髦的作家,具有着不言自明的优越性。另外,我们不能无视试卷的材料对老师或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说,每次在试卷上看到一个不错的文段或一篇文章,我们偶尔是否确实会因此去买一本这个作家的作品,我想学生的情况也大概如此,从而造就了一些可能的读者,而这,就是冯渊老师提醒我们要慎重的重要原因吧。
在本次培训中,冯老师举的另一个关于选材的例子也值得注意。
冯老师认为,对于非连续性文本中的“调查类”数据与信息的选择,我们应该尽可能选择一些“中立机构”或公认的“权威机构”所做的调查数据。在该选文中,“凤凰家居”四个字,很容易让我们会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判断:该栏目所做的调查以及他们所提供的结论是否会过度强化“睡眠质量”与“家居产品”的关联?不管其本身是否足够可靠,它都会在无形中影响了学生的判断。虽然,非连续性文本的阅读本身是为了考查学生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学会筛选关键信息,并整合出自己的理性认识和相对客观的结论。不过,在试卷中,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材料无论是来源、还是数据、或是表述上,都应该保持尽可能的客观性,不能给给考场中的学生造成误导或是不必要的干扰。我想这既是一份良苦用心,更是一种基于理性的公平公正。
二、形式创新:用理性驾驭“个性”
阙老师常说,命题是一种表达。每一年的中考后,老师们也总是会试着在试卷的个别创意处读出命题者所想要表达的某一种意图。比如说2017年的温州中考语文卷,颇具新意的地方是作文导语的材料选择和写作要求中的“可以写读后感”。由此,我们明显地感受到了命题者对于整本书阅读的倡导与重视。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是表达,就难免会带一点主观色彩,这是非常正常的事。只是,作为基于考查数量庞大的学生学业水平的命题而言,每一点“创新”又须慎之又慎,因为创新虽是好事,但个性过于凸显常常意味着理性的暂时缺席。
命题,面对的是学生,是考场中的学生,是以现行教材为主学了三年语文的初中学生,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最大理性。
因而,在面对很多新题时,我们不禁要问(也包括自问):我们的形式创新是基于什么目的?是否只是为了从形式上改变试卷的一成不变,从而仅仅为了给学生一点形式上的新鲜感?如果是,那么意义就非常有限,还可能产生一些可以预测的负面影响,比如让考场中的学生在各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题目中乱了手脚。
举例来说,本次冯老师在评点两份模拟卷时提到了这道题并点评:试卷前6个小题大量的京剧知识的介入对于学生默写诗句并无直接的帮助,因而是无必要的,甚至只是增加了学生的阅读量,对于考场中的学生,时间就是一切呀。
在讲座中,冯老师还举了另一个例子(如下)。他指出,这种所谓的形式创新,属于一种“换汤不换药”式的“创新”。在其考查内容并没有任何实质变化的情况下,这种“自创”的假情境除了让命题者自己绞尽脑汁,并无太大的意义。
真正的创新,我以为在形式之外,至少还应有这样几点基本的追求。比如说,提供一种语文学习的策略。还是以古诗词默写为例,如近年来某地的一份中考卷中,曾以“选择”为主题设置情境引导学生默写古诗词,这种分门别类积累古诗的做法既能很好地照应了教材“分门别类辑古诗”这一活动,同时在考试渗透一点积累的策略与情感上的教育熏陶,不失为一种经得起推敲的创新。
除此,我们还可以选择以“意象”“题材”“写法”等为核心来设题,引导学生分门别类地考查名句的积累。比如说,我曾在八年级下册的一份期中卷中做过这样的尝试。
另外,形式的创新应该考虑是否能够激活学生的思维。正如冯老师在讲座中提到的那样,我们的新题目很多时候只是换了一副面貌考老知识,换掉这种形式丝毫不影响考查的基本功能的达成。因为它对学生的思维完全没有一种新的触发,对此,我觉得深受启发。真正有意义的形式创新,最好是能够触及学生的思维,能够为他们打开另一种思考的方式。这一点,2017年的温州中考卷中有一个极好的例子:
该题的创意很好地通过字形结构的分析达成了对作者情感的考查,可谓创意十足,更重要的是它为学生把握作者情感打开了另一种思考的方式,我想这种思维的启发对于其日后品味文章时必然会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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